美国 L-1A 跨国公司高管/经理调派签证:申请条件、新设办公室与办理流程

依据 USCIS:L-1A 允许美国雇主将海外关联公司的高管或经理调往美国,亦可供尚无美国关联机构的外国公司派员赴美设立新办公室。员工一般须在入境前三年内连续一年受雇于海外关联机构;新设办公室首次最长 1 年,其他情况首次最长 3 年,可按每次最长 2 年延期至累计 7 年。I-129(L 类)申请费 1,385 美元,另加 Asylum Program Fee 及 500 美元反欺诈费;2026-09-09 起特定雇主须缴 4,500 美元附加费。

美国 O-1 杰出人才签证:O-1A/O-1B 申请条件、证据标准与办理流程

依据 USCIS:O-1 适用于在科学、艺术、教育、商业或体育领域具杰出能力,或在影视业具杰出成就并获国家级/国际认可的人士。须由美国雇主、美国代理人或经美国代理人的外国雇主递交 I-129;O-1A 须提供重大国际奖项或至少三类法定证据。首次停留最长 3 年,此后按每次最长 1 年延期。I-129(O 类)申请费 1,055 美元起。

本公司于香港注册(Hong Kong registered company) · visame.vip
本公司于香港注册(Hong Kong registered company) · visame.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