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证类型简介
英国政府网站(GOV.UK)说明:毕业生签证(Graduate visa)允许在英国成功完成合资格课程的国际学生,于毕业后继续留在英国至少 18 个月。申请人必须身在英国境内申请,无需雇主担保或聘书。
| 情形 | 签证期限(GOV.UK) |
|---|---|
| 2026 年 12 月 31 日或之前递交申请 | 2 年 |
| 2027 年 1 月 1 日或之后递交申请 | 18 个月 |
| 持有博士(PhD)或其他博士学位 | 3 年 |
- 签证自申请获批之日起算。
- 不可续签,但可转换为其他签证(例如技术工人签证 Skilled Worker)。
- 可以:从事大多数工作、找工作、自雇、在英国与符合条件的配偶及子女同住、出入境往返、从事符合规定的无偿志愿工作。
- 不可以:申领大多数公共福利(public funds)或国家养老金;担任职业运动员。
- 学习:仅可修读不符合学生签证条件的课程;如课程属学生签证适用范围,应续签学生签证。研究敏感领域可能需 ATAS 证书。
相关签证可参阅本站:英国技术工人签证、英国高潜力人才签证(HPI)、英国全球人才签证。
申请条件
基本条件(须同时满足)
- 申请时身在英国;
- 当前签证为学生签证(Student visa)或 Tier 4 (General) 学生签证;
- 以该学生签证在英国修读英国学士、研究生学位或其他合资格课程,并满足最低在英学习时长;
- 就读院校已向内政部报告申请人已成功完成课程(不确定时可向学校查询)。
院校与课程
- 院校须为具有「合规记录」(track record of compliance)的持牌担保机构;可在学生担保机构名单「Status」栏查看是否标有「Student Sponsor – Track Record」。
- 通常须取得:英国学士学位、英国硕士学位或英国博士学位。
- 以下课程亦可申请:经律师监管局(SRA)认可的法律转换课程;英格兰及威尔士 Legal Practice Course、北爱尔兰 Solicitors Course 或苏格兰 Diploma in Professional Legal Practice;英格兰及威尔士 Bar Practice Course 或北爱尔兰 Bar Course;PGCE;PGDE。
- 如通过课程即具备从事受英国法律或公共机构监管职业的资格,也可能符合条件(可咨询学校)。
- 如学校允许在不重新申请学生签证的情况下转课程,只需完成转入后的课程。
在英学习时长
- 课程总长超过 12 个月:须在英国学习至少 12 个月;
- 课程总长短于 12 个月:须在英国学习整个课程期间。
- 「在英国学习」指学校要求到场(如上课、见导师)时人在英国;例如 1 年制硕士期间在假期或周末离英,仍算在英学习 1 年。
- 因新冠疫情须在英国境外学习者另有特别规则(GOV.UK 列明 2020-01-24 至 2022-06-30 等时间段),以官方页面为准。
家属(受养人)
- 配偶或伴侣:须已作为当前学生签证的受养人在英,并证明关系仍存续(英国承认的婚姻或民事伴侣关系;或同居满 2 年;或交往满 2 年但因故无法同居,并能证明持续承诺)。
- 子女:18 岁以下子女通常须已为学生签证受养人;如在申请人持当前学生签证或毕业生签证期间于英国出生,则无需事先为受养人。18 岁以上子女须目前已以受养人身份获准在英。子女须与申请人同住(全日制在外就学除外)且未婚、无民事伴侣关系。
- 家属签证与主申请人同日到期。转为其他签证(如技术工人签证)后,新家属可能可从境外前来团聚。
办理材料
据 GOV.UK「Documents you’ll need to apply」:
- 有效护照或其他可证明身份与国籍的旅行证件;
- 申请学生签证时取得的录取确认函(CAS)参考号(找不到可向学校查询);
- 证明持有有效学生签证:生物信息居留卡(BRP)——BRP 可在卡面到期日后 24 个月内或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以较早者为准)继续使用;
- 视情况而定:配偶或子女一同申请时的关系证明;如过去 12 个月内由奖学金或资助机构同时支付学费和生活费,须附该机构同意申请的信函;
- 非英文或威尔士文文件须附经认证的译文。
家属另需:有效护照;作为学生签证受养人的 BRP(使用期限规则同上);主申请人的申请编号(UAN);子女的住址证明(如银行对账单、信用卡账单、驾照、NHS 登记文件或大学正式信函);在英出生子女须提供载有父母双方姓名的完整英国出生证明。如过去 12 个月由资助机构支付家属生活费,须附该机构同意信。
办理流程
- 确认时间点:须在学生签证到期前申请;且须等学校已向内政部报告成功完成课程后才可递交,无需等到毕业典礼或取得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