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重大投资/重大投资计划」临时居留许可(第3/2005号行政法规)
依据澳门招商投资促进局(IPIM):现时投资居留首次申请仅受理「重大投资/重大投资计划」类别;审批分析要素列明投资金额不低于 1,500 万澳门元。获批一般给予 3 年可续期临时居留(重大投资计划为 18 个月、可续期一次),申请不收费、不设年度限额。购买不动产及管理/技术人员两类已不再接受首次申请。
官方来源 · 签证 / 工作许可 / 居留政策中文指南 · 公司于香港注册
依据澳门招商投资促进局(IPIM):现时投资居留首次申请仅受理「重大投资/重大投资计划」类别;审批分析要素列明投资金额不低于 1,500 万澳门元。获批一般给予 3 年可续期临时居留(重大投资计划为 18 个月、可续期一次),申请不收费、不设年度限额。购买不动产及管理/技术人员两类已不再接受首次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