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特定活动签证(E-7)

签证类型简介

韩国在留资格E-7(特定活动,Special Occupation / Designated Activities)适用于拟在韩国公私机构等缔结合同后,从事法务部长官为提升国家竞争力而特别指定之领域活动的外国人。法务部英文《VISA NAVIGATOR》将其表述为在特定领域从事专业、准专业或技能工作的人员,原则上在留期间最长3 年(可延期)。

Invest KOREA(大韩贸易投资振兴公社 KOTRA 官方招商门户)说明:E-7 签发给具备专业知识、技术能力或技能、且韩国确有引进需要的外国人;外国人须与符合一定资格的韩国企业签订雇佣合同;原则上应先申请「签证发给认定书」(Certificate of Confirmation of Visa Issuance),再向驻外使领馆申办签证;部分限定领域(如专业技术人员)亦可能获准在韩变更在留资格。

另:E-7 项下另有面向已合法持 E-9 / E-10 / H-2 等资格在韩工作一定年限后转轨的E-7-4(熟练技能人力积分制)路径,要件与配额与一般 E-7 职业引进不同,详见法务部英文专页,本文以一般 E-7 职业引进为主。

申请条件

  • 拟从事法务部长官指定的引进职种(도입직종)相关活动,并与合格韩方雇主签订雇佣合同(具体职种、雇主资格、人数上限、最低工资等以法务部/Hi Korea 最新职种手册及公告为准)。
  • Invest KOREA:雇主须符合一定资格;申请人通常经签证发给认定书程序获得签证。
  • 法务部会公布特定活动(E-7)工资要件等年度基准(例如「2026年 特定活动(E-7) 滞留资格 工资要件基准 公告」),雇佣待遇须符合当时有效公告。
  • E-7-4(如适用):法务部英文页载明,须在最近 10 年内以 E-9、E-10 或 H-2 合法在韩工作合计 5 年以上等,并满足技能、积分、配额等要件;有刑事、欠税、多次违反出入国管理法等情形者可能不适格。

诚实说明:公开英文页对「一般 E-7」各职种的学历/经历细则(如硕学、学士+1 年经验、5 年经验等常见路径)主要收录在 Hi Korea / 法务部韩文职种手册中,且常更新;本站不转载无法在此次核对中逐条核验到现行有效英文官方全文的职种分数表。请以 Hi Korea「体留资格别案内」及 1345 咨询中心答复为准。

办理材料

综合 Invest KOREA 与法务部公开指引,实务常见类别如下(最终清单以管辖出入国·外国人事务所 / 驻外使领馆 / Hi Korea 电子民愿要求为准):

  • 签证申请书、护照、标准规格照片及规费(向驻外使领馆申请时)。
  • 雇佣合同;证明符合职种资格的学历、经历、资格证等。
  • 韩方邀请/雇佣方材料(如事业者登记、法人登记、纳税·地方税完纳证明、雇佣必要性说明、部分职种所需推荐书等——以职种手册为准)。
  • 如走「签证发给认定书」路径:认定书或认定编号。
  • 在韩申请变更/延期时:通过 Hi Korea 或管辖事务所提交,所需附件可能因职种与审查要点增减。

缺口:法务部英文站未提供与 Dominica CIP 式「一页完整编号材料表」对等的通用 E-7 英文清单;职种附件以 Hi Korea 手册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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