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证类型简介
希腊移民与庇护部(Υπουργείο Μετανάστευσης και Ασύλου)所称 Golden Visa,对应第三国国民因投资取得的投资人永久居留许可(通告用语:μόνιμη άδεια διαμονής επενδυτή,类别 B.5)。它是居留许可,不等于自动取得希腊或欧盟公民身份;入籍另依国籍法,本文不展开未逐条核验的入籍细则。
法律框架主要见《移民法》第5038/2023条及相关修订(含第5100/2024法等)。移民部英文页仍引用历史条款编号说明材料清单(如 art. 20B 材料列表),递交前请以官网最新文本与通告为准。
申请条件
据移民与庇护部通告第9号(2024-09-25,阐释现行房地产投资门槛)及 Golden Visa 页可核验要点:
- 热门地区房地产:阿提卡、塞萨洛尼基地区、米科诺斯、锡拉(圣托里尼)及人口逾 3,100 的岛屿——最低投资额 €800,000(一般为单一房产;建成或已发建筑许可的主空间通常至少 120 平方米)。
- 其余地区房地产:最低 €400,000(同上,单一房产;主空间通常至少 120 平方米)。
- 特殊 €250,000 档:主空间改为住宅用途的商业/工业建筑等(须在提交居留申请前完成用途变更,且变更须在相关条款生效日之后完成);或待修复/重建的文物(listed)建筑等。该档不适用 120 平方米下限,但条件严格,不是普通住宅买卖。
- 付款:自 2024-09-01 起新完成的买卖,通告写明不再适用旧过渡规则,申请前须全额付清价款;历史过渡条款是否适用须对照通告原文。
- 短租限制:为取得或续期投资人居留而购入的房产,禁止按共享经济框架做短于 60 日的短租/转租。
- 申请人须持希腊承认的有效旅行证件及相应国家签证,并满足材料清单中的保险、规费等要求。
非房地产投资类别(基金、国债、企业出资等)若未在本通告中逐条核验金额,本文不转载律所或中介数字;请以移民部专页为准。
办理材料
据移民部 Golden Visa 页「Initial permanent residence permit for investors (art. 20B)」所列(摘要):
- 申请表;
- 近期符合规格的数字护照照片 4 张,并另存 JPEG2000 光盘;
- 有效护照或其他希腊承认的旅行证件认证复印件,并附有效国家签证;
- 电子居留证(单独证件)打印费 €16;
- 依法应缴的电子规费(e-paravolo);
- 私人保险机构保单,覆盖现行立法规定的健康与安全风险及给付规模;
- 办理买卖合同或旅馆/旅游综合体内带家具住房租赁公证书的公证员证明(含当事人资料、房产信息、约定价款或租金的支付方式与交易细节、是否存在解除条件、该房产是否曾被卖方用于申请投资人居留等);或客观价值达标时的特殊公证表述;
- 土地登记处或国家地籍机构出具的无负担证明;
- 视路径:租赁合同复印件及土地登记处租赁移转证明;购地及建房/修复合同与建筑许可、承包商发票收据;至少五年分时度假合同及国家旅游组织(EOT)知情证明等。
续期另需:申请表、照片、护照认证复印件、€16 打印费、电子规费(续期页示例提及如 2,000 欧元档,以官网当时为准)、健康保险、上次许可有效期内旅行证件全部页复印件,并证明不动产仍属申请人所有/占有或租赁仍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