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证类型简介
投资居留许可(Autorização de Residência para Investimento,ARI)自 2012-10-08 起实施,由葡萄牙融合、移民与庇护局(AIMA)主管。第三国国民通过立法列明的合格投资活动,可取得临时投资居留许可,并免除为入境葡萄牙而事先取得居留签证的要求(AIMA 页表述)。
ARI 持有人按官网可:以免居留签证方式入境;在葡萄牙居留并工作(最短停留:第一年不少于 7 日,其后各年不少于 14 日);在申根区旅行;申请家庭团聚;在符合《外国人法》条件下申请永久居留;在符合《国籍法》条件下申请入籍。ARI 不适用于葡萄牙国民以及欧盟、欧洲经济区、安道尔、瑞士国民。
住房相关立法(如 Lei n.º 56/2023)已修改 ARI 制度:房地产购置已不再是 AIMA 现行列举的合格新投资途径;现行可能性以 AIMA「Art. 90.º-A」页为准。
申请条件
据 AIMA 页,第三国国民本人或通过在葡萄牙(或在其他欧盟国家设立且在葡有稳定机构)的公司从事投资活动,并满足定量与时间要求者,可申请下列之一:
- 创造至少 10 个工作岗位(低密度地区可减至 8 个,减免 20%);
- 向国家科技体系内公共或私人科研机构注资至少 €500,000(低密度地区可减至 €400,000);
- 向合资格文化艺术/国家文化遗产支援至少 €250,000(低密度地区可减至 €200,000);
- 认购合资格非不动产集体投资工具至少 €500,000(依葡萄牙法设立、投资时到期至少 5 年、至少 60% 投向葡萄牙公司等);
- 以至少 €500,000 在葡萄牙设立公司并创造 5 个长期岗位,或向已设立葡公司增资并满足创造/维持就业条件(至少 5 个新长期岗位,或维持至少 10 个岗位且其中至少 5 个为长期,为期至少 3 年)。
投资活动不得直接或间接用于不动产投资(AIMA 对各子项均有此表述)。临时 ARI 自签发之日起有效期一般为 两年(续期另依特别规定)。家庭成员范围(配偶、未成年子女、符合条件的成年学生子女、受扶养直系尊亲属等)见 AIMA 页。
办理材料
AIMA 按投资子项分别列明材料。各路径共通的一般材料包括:
- 有效护照或其他旅行证件;
- 合法进入并停留葡萄牙的证明;
- 健康保障证明(国民医疗覆盖证明,或国际认可的健康保险,覆盖所申请合法居留期间或可自动续保);
- 原籍国(或居住逾一年国家)无犯罪证明——须经葡萄牙外交/领事机构认证,签发日距提交完整材料不超过 3 个月,并译成葡萄牙文;
- 原籍/居住/税务居住地的税号(或同等文件)证明;
- 填妥的申请表(批准格式),含授权查询葡萄牙犯罪记录;
- 荣誉声明:承诺履行最低定量与时间要求(5 年);
- 税务局与社会保障无欠证明(或无法出具时的「无登记」声明),开具日距申请不超过 45 日;
- ARI 分析费缴付收据。
投资证明材料(因路径而异,摘要):葡萄牙央行授权/注册信贷机构出具的资金实际转入声明;劳动合同;科研机构或文化主管部门出具的投资性质声明;集体投资单位持有证明及管理公司关于期限与 60% 投向声明;公司设立/增资与商业登记证明等。完整分项清单见 AIMA 官网原文,本文不遗漏亦不添加官网未列项目。
办理流程
据 AIMA「Portal ARI」页官方步骤(投资者本人路径):
- 在 Portal ARI 注册为用户(或由经授权的法律代理人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