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证类型简介
数字游民临时居留由克罗地亚共和国内政部(Ministarstvo unutarnjih poslova, MUP)说明。官网定义:数字游民是非欧盟/欧洲经济区/瑞士公民,受雇于或通过通信技术为未在克罗地亚注册的公司或本人公司工作,并且不为克罗地亚境内雇主工作或提供服务。
临时居留最长可批18 个月(也可以更短)。若批准期限短于 18 个月,可在原居留到期前不晚于 60 天申请延长,延长最长 6 个月。此前因其他事由、数字游民、家庭团聚或与数字游民的生活伴侣关系获批的居留到期后,须再等 6 个月才能提交新的数字游民居留申请。
已获数字游民临时居留者的近亲属,可另行申请家庭团聚临时居留。若在主申请人尚未获批数字游民居留时就提交家属团聚申请,该申请会被拒绝。
申请条件
- 身份符合上述数字游民定义:为境外雇主或本人境外公司远程工作,不向克罗地亚雇主提供工作或服务。
- 生活来源:依《关于计算第三国国民生活来源方式及数额的条例》(官方公报 14/21 及 3/26),数字游民须具备至少相当于上一年度平均月净工资 2.5 倍的金额(以克罗地亚统计局公布数据为准)。每增加一名家庭成员、生活伴侣或非正式生活伴侣,再增加该平均月净工资的 10%(页面未把这 10% 换算成单独欧元数字)。
- 页面写明,目前按月证明的最低额为 3,622.50 欧元(原文写作 3.622,50 EUR),可用显示常规收入的银行对账单,或至少六个月工资单。
- 若计划停留 12 个月,也可证明账户中已有至少 43,470.00 欧元;若计划停留 18 个月,至少 65,205.00 欧元(原文 43.470,00 / 65.205,00 EUR)。
- 旅行证件有效期须比拟停留期至少长 三个月。
- 须有覆盖停留期、涵盖克罗地亚领土的旅行或私人健康保险。
- 须提交本国或入境前连续居住超过一年之国家的无犯罪证明,且须为经合法化的文件;延长居留时不必再交该证明。
- 申请时须填写在克罗地亚的住址或拟居住址,以便确定管辖警察局。首次申请尚无住址时,可用已预订的旅店/旅馆作为拟停留地址。
办理材料
内政部写明:所附文件副本应以克罗地亚语或英语提交。健康保险、生活来源、停留目的、无犯罪证明等附件须为克罗地亚语或英语(非此语言者须由授权翻译译成克罗地亚语或英语),并清楚标明资金币种。
- 当面申请填写双语表格 Form 1a,或在线提交申请。
- 有效旅行证件(护照)复印件。
- 覆盖拟停留期、涵盖克罗地亚的健康保险证明。
- 停留目的证明:劳动合同,或证明其通过通信技术为境外雇主/本人公司工作的其他文件。页面列明可包括:雇主或第三国国民关于远程工作的声明,以及与外国雇主的雇佣或服务合同;或者本人公司在税务或商业法院等主管机关的注册副本,并证明通过该公司从事上述工作。
- 生活来源:拟停留期所需总额的银行对账单,或达到月额的常规收入对账单,或至少六个月工资单。须清楚标注,并以 PDF 提交(页面写最大 2MB)。
- 无犯罪证明(首次申请;须合法化)。
- 克罗地亚住址或拟居住址。
获批后登记住址时,可提交 Form 16a,并附租赁合同、产权证明,或业主为其家庭成员登记住址的声明。若公证人已公证相关文件,业主不必到场。
办理流程
谁必须先向外交或领事机构申请,取决于是否需要签证才能进入克罗地亚。页面举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包括持其他成员国有效生物识别居留许可或长期 D 签证者)属于需要签证入境的情形。
- 需要签证才能入境者:须向克罗地亚外交代表机构或领事机构提交数字游民临时居留申请(名单见外交与欧洲事务部)。获批后领取长期 D 签证。若已持其他成员国签发的有效生物识别居留许可或长期 D 签证,则不必在使领馆再领克罗地亚长期 D 签证,获批后可到主管警察局登记住址。
- 需要签证入境者若直接向警察局提交申请,申请会被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