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证类型简介
多米尼克联邦(Commonwealth of Dominica)投资入籍计划(Citizenship by Investment Programme)由投资入籍单位(Citizenship by Investment Unit, CBIU)依《国籍法》第 8 条及相关《投资入籍条例》管理。合格投资者及其符合条件的家属,在完成规定投资并通过尽职调查后,可依法取得多米尼克公民身份。官网写明:取得公民身份后享有与其他公民同等的在多米尼克生活、工作与学习权利;法律承认双重国籍;申请过程中无需在多米尼克居住。
目前官方 FAQ/投资选项页列明两条合格投资路径:向政府经济多元化基金(Economic Diversification Fund, EDF)捐款,或购买经预先批准的房地产。
申请条件
据 CBIU FAQ「WHO IS ELIGIBLE」及条例要点,主申请人一般须:
- 年满 18 周岁;
- 无犯罪记录(轻微罪行除外等,见不合格情形);
- 书面证明:若获归化,自归化证书签发之日起五年内,除因婚姻外,不更改或试图更改姓名;
- 同意作出规定最低贡献/投资;
- 身体健康、有能力证明资金来源合法(见申请流程指南)。
官方列明不予批准(或已批准可剥夺)的情形包括:除轻微罪行外有犯罪记录;明知或应知而未披露的刑事调查对象;曾被他国拒绝入籍;曾被欧盟或英国拒签;曾被与多米尼克有免签安排的国家拒签且其后未取得该国签证或居留;被视为对多米尼克或其他国家安全风险;申请表有实质性虚假信息;从事可能损害多米尼克声誉的活动等。
合格家属(FAQ「WHO QUALIFIES AS A DEPENDANT」)可包括:配偶;未满 18 岁子女;18–30 岁在认可高等教育机构就读且完全受主申请人或配偶抚养的子女;未满 25 岁未婚且与主申请人或配偶同住并完全受其抚养的女儿;18 岁以上身心障碍且完全受抚养的子女;65 岁以上且主要由主申请人或配偶实质抚养的父母或祖父母等(细则以条例与代理确认为准)。
所有申请必须通过内阁许可的授权代理(Authorised Agent)向 CBIU 递交,申请人不得自行向 CBIU 递交。
办理材料
据 CBIU「Required Documents」页(注明供参考,详情咨询授权代理):
- D1 披露表;D2 指纹与照片核验表(须在指纹官员面前完成);D3 医疗问卷与证明(持牌医师);D4 投资协议(仅主申请人);房地产路径另附买卖协议;
- 申请表 Form 12(填妥并公证的两份);
- 所持全部护照彩色复印件;出生证明;结婚/解除婚姻证明(如适用);
- 无犯罪记录:出生国、国籍国、居住国(若不同)及过去十年中居住超过六个月的任何国家——适用于16 岁及以上申请人;12–15 岁子女须父母宣誓无犯罪记录;
- 驾照、身份证件、兵役/退役文件、改名文件彩色复印件(如适用);
- 资金来源相关文件彩色复印件;护照规格照片 8 张;住址证明(租约/产权与水电账单);大学/学院文凭复印件;
- 12–18 岁子女:学校负责人推荐信;18–30 岁在读:成绩单或主管机关就读确认函;
- 除配偶外每位 18 岁及以上受抚养人的公证抚养宣誓书;
- 12 岁及以上 HIV 检测结果;常规血尿检测;一份专业推荐信;在职证明/财务报表;12 个月银行对账单;银行推荐信;公证资金来源宣誓书;公证法定声明;详细商业背景/简历;致部长函;相关费用缴付证明。
彩色复印件须经公证并办理法律认证(legalisation)后提交;非英文文件须翻译、公证并认证。表格签名规则见官网(未成年须双方父母或监护人等)。
办理流程
据 CBIU FAQ 步骤及「Application Process」新闻页/EDF 页: